散步,不跑步

從前的我,連一百公尺外的飲料店,都是騎著機車(還戴上安全帽)前往,現在想想,還真是一個無法走路的人。

2012年在澳洲時,因為交通工具只有自己的一雙腳,大眾交通工具費用又高昂,只要是走路一小時內的距離,幾乎都是步行前往。而澳洲人走路速度也是世界數一數二,雖然他們悠悠哉哉地生活,但是走起路來都可以追上路面電車tram。不論工作、採買、市區閒晃,通通都是靠自己的11號公車,也這麼練起了走路速度。

回台灣後,也保持著這個習慣,總是在路上閒晃觀察街景。可以使用隨時調整的移動速度,因此任何有興趣的事物,都不會隨風錯過。

最近這幾年台灣吹起了慢跑就是潮的休閒活動,不跑步就好像是犯罪一般,必須譴責。但我從小就討厭跑步到現在這個歲數,再加上腳踝的舊傷,跑在柏油路上真的是殺雞的痛,讓我更不喜歡跑步。

曾經嘗試著報名過一場馬拉松,選擇了1/4馬,總共就11.4km。如果是步行來說,我應該覺得非常輕鬆,水瓶帶著就會出發了。而這場比賽,我在出發點就開始人潮恐懼,直到2km處身旁的人潮依然不減,我當時只有一個念頭『我要回家』。通過五公里處,開始對整場比賽厭倦;看見八公里時,突然希望比賽能儘速結束,大腿開始激動起來,跑速漸漸增快,只希望快點抵達終點,結束這一切。

關於跑步,我還是感受不到多巴胺在我身上的作用,我還是喜歡散步多過跑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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